12月21日上午9点,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、绑架、抢劫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劳荣枝被带上被告席。
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1996年至1999年期间,劳荣枝与法子英采取以劳荣枝坐陪侍小姐物色对象,由法子英对物色对象施行抢劫。1996年,劳荣枝将熊某诱骗至南昌的租住处后,法子英持刀对熊某进行生命威胁并实施抢劫。法子英与劳荣枝先后将熊某及其妻子女儿杀害后,将熊某家财物抢走,返回九江市将财物交给法子英姐姐保管后,逃往浙江省温州市。
1997年到达温州后,劳荣枝和法子英继续采取由劳荣枝坐台陪侍的方式物色抢劫对象。劳荣枝在工作酒吧物色到两名女子后,两人以租房为由对其实施绑架。在取得被抢劫对象存折、手表、现金和手机后,劳荣枝前往银行取钱,法子英将两人杀害。
1998年,两人逃往江苏省常州市,诱骗受害人刘某到租住处后,隐藏在门口的法子英将刘某绑架。法子英刺破刘某胸口后,劳荣枝用铁丝对其进行捆绑控制人身自由,并要求其给妻子打电话配合法子英抢劫要求。在法子英外出取钱时,劳荣枝再次以生命威胁刘某。两人抢劫刘某7万元后,离开现场。
1998年7月22日,劳荣枝勾引安徽男子殷建华赴出租屋,进屋后将其装进狗笼实施绑架。为恐吓人质,法子英又以“做工”为名诱骗31岁的木匠陆中明前来,残忍将其杀害并肢解后藏尸冰柜。
案发后,劳荣枝逃亡。
公诉机关表示,劳荣枝共参与4起绑架、抢劫、故意杀人案件,参与杀害5人,并抢劫大量钱财,犯罪事实清楚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、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面对公诉机关指控,劳荣枝表示,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认可,其是受到法子英威胁,并没有杀人的故意,且没有合谋的行为。
“但是我做的事情我认可,我也想对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。”劳荣枝说。
劳荣枝说:“当年我才20岁出头,法子英诱骗我停薪留职的时候我刚刚21岁,当时只知道外面的钱很好赚。我带着毕业证去找工作,法子英不让,让我去坐台。第一次和他去深圳,6000块钱一个月就花完了,他就让我去坐台赚钱。法子英对我的控制和利用,身体和精神都受着折磨,我忘记了我的家人,我对不起我的家人,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走上这条路,为什么做了这些事情。我想分手,但是法子英不肯和我分手,他威胁我,如果分手就伤害我的家人。期间,我堕胎两次,堕胎当天他还侵犯我。我摆脱不了他的魔掌,我当时害怕,不敢报警,不敢告诉家长。法子英一直控制我,在一起时我身上不超过100块钱,我骨子里不想做这种龌龊的事情,我瞧不起这些通过不正当手段挣钱的行为。”
来源:澎湃新闻
嘉宾:葛绍山
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律师
方弘:劳荣枝认为自己是受到法子英威胁,并没有杀人的故意,且没有合谋的行为。没有合谋是否就免于追责了呢?
葛绍山律师:答案是否定的。
合谋在法律层面上讲应属于犯意联络问题,对于犯意联络可以是事先也可以是事中,共同犯罪问题的认定不能仅简单根据是否存在犯意联络进行判定,尚有明知而参与或者帮助,同样成立共同犯罪。
目前通过媒体披露的信息就检方的指控内容及庭审出示的证据来看,能够证明劳荣枝参与了法子英所实施的多起故意杀人、抢劫、绑架的犯罪行为中,甚至可以说是深度参与。因此,认定其明知而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是没有问题的。
就目前已获悉的信息,不可否认的是劳荣枝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是成立犯罪的,是否存在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,则需要综合全案证据予以认定。
所以,即便没有合谋,结合媒体披露的细节,劳荣枝对于作案的细节、情形均描述得很详细、清楚,且在明知被通缉的情况下,依然配合了法子英的犯罪行为等信息来看,劳荣枝的行为同样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。
方弘:什么情况下的受胁迫犯罪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?
葛绍山律师:不承担刑事责任,主要存在两种情况:
第一、不符合违法构成要件,进而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第二、符合违法构成要件,但是具有责任阻却事由不需要承担责任。在本案中,主要涉及的就是第二种情形,即劳荣枝是否具有责任阻却事由。
常见的违法阻却事由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,两者共同点在于“法益相当”,即被现实危险所侵害的法益和实施行为侵害的法益具有相当性。就本案而言,根据劳荣枝的辩解,其受到的法益侵害主要是来自于法子英对于其本人及家人的健康权、生命权的言语威胁,结合现披露的证据和信息来看,并不具有现实的紧迫性,进而应当承当刑事责任。
根据我国刑法第28条规定“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,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。”这里面强调的是根据所涉犯罪的情节决定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,本案涉及的都是严重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暴力犯罪,因此不存在劳荣枝免除处罚的可能性。
方弘:劳荣枝会被处以死刑吗?
葛绍山律师:就媒体披露的信息内容来看,劳荣枝明知法子英即将实施犯罪,仍多次为法子英引诱被害人至出租屋、事后取款、抛尸、踩点等情形,显然劳荣枝是深度参与的。而本案所涉的罪名最高法定刑均可判处死刑,且劳荣枝并不存在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,其当庭的辩解与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前后矛盾,但未能作出合理的解释,被认定为当庭翻供的可能性比较大,这涉及到一个态度的问题。
其虽然当庭表示愿意对被害人方尽心跟赔偿,但被害人方也已明确拒绝,再结合本案杀人的手段是特别残忍的,犯罪后果也是特别严重的,社会影响特别的恶劣,个人判断,判处劳荣枝死刑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。
方弘:对于作案从来不留活口的法子英,一面惨无人道,一面却对女友劳荣枝感情深厚。其指派律师俞晞每次约见法子英,法子英不关心案情,问得最多的就是劳荣枝的情况。被捕后,法子英拒绝交代劳荣枝的下落,故意虚假供述,导致她逃匿20年。劳荣枝说,“在新闻里看到法子英被枪毙心里很高兴,为民除害了”。
或许,劳荣枝对法子英的情感是复杂的,有媒体报道说当初劳荣枝把法子英当英雄一样崇拜,如今劳荣枝把他当仇人一样憎恨,因为他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。然而,命运永远都掌握在自己手中,选择接近法子英就是劳荣枝走向邪恶的开始。
劳荣枝逃得再远,也逃不过法网恢恢;躲藏得在隐秘,也躲不过5条生命的追债!
去年的一段时间,网上一位“媚笑”的女人被疯传,得知她就是背负了7条人命的“女魔头”劳荣枝,大家脸色微变。
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潜逃了这么多年后,依然能平静地对着镜头,这种“淡定”让人毛骨悚然。随着案情的推进,有关于劳荣枝的过往生活逐渐浮出水面。
从前的她是一位“乖乖女”,自从遇到法子英,在19岁恋爱后一切都变了。在“唯成绩论”的当下,父母也不要忘了对孩子择偶观、金钱观的教育,培养出人格健全的孩子。
劳荣枝过往生活曝光,石油家属院长大当过老师
劳荣枝家中有兄弟姐妹五人,她是最小的孩子,兄妹几人在石油公司的家属大院长大,在当时的年代这算是“铁饭碗”,家庭小康,养育多个子女也并未感到太吃力。
劳荣枝的童年生活很稳定,目前对她儿时仍有印象的人,对她的评价大抵都是“文静,爱笑”,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。在同学眼中她也是一位“乖乖女”,很老实。
初中毕业后,劳荣枝考取了师专,这在当年是香饽饽,分数要比当地的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还高出一截,而且毕业包分配。师专毕业后,劳荣枝被分配到石油公司子弟校任教。
在大家的眼中,她长相漂亮工作又稳定,如无意外可以一辈子执教,很是让人羡慕。可是自从她恋爱后,整个人生的轨迹都改变了。
19岁恋爱后变化大,竟成为“女魔头”
在一次婚礼上,劳荣枝结识了法子英,并很快陷入热恋。法子英是“混社会”的,这在劳荣枝眼中却是“敢打敢拼”,尽管家人也提出反对,可她还是没有和法子英分开。
当时逐渐兴起下海的热潮,劳荣枝也不顾家人阻挠,辞掉了石油子弟校老师铁饭碗的工作,和法子英开始过起了肆意妄为的日子。
他们的“不劳而获”让无辜的人倒在血泊之中。在法子英被捕后,劳荣枝开启了隐匿流浪的生活。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在被捕后她的一些生活细节也被曝光。
她处了男朋友,帮忙打理生意,对于以往的生活一带而过,不愿多谈。劳荣枝的生活很有品味,喜欢画画,还专门学过小提琴。在被捕后还提出要将自己的衣服送给侄女。
人前温婉的她,人后竟然是这样不堪的过往,这样的“双面人生”太过惊悚。
教育的初衷,是培养一个人格健全的孩子
原生家庭是一个社会学的名词,指的是子女还未成婚,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家庭。
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,幸福的人用童年去治愈一生。从劳荣枝的案例中,可以给父母两点提醒!
首先,家长要重视对孩子婚恋观的教育,从孩子进入青春期就可以开始渗透了。
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,对于择偶、恋爱不必遮遮掩掩,更不必“谈性色变”。家长要做的是告诉孩子身体和感情的底线,保护好自己的隐私,同时树立正确的婚恋观。
婚姻不是一时头脑发热,爱与责任是一体的,一段不成熟乃至于畸形的恋爱,可能会毁掉孩子一生,什么是爱什么是占有,要懂得分辨。
其次,要从小帮助孩子树立起正确的金钱观,劳动和付出是成正比的,君子爱财取之有道。
富养女儿,不仅是物质上的,还有精神富养。能不被纸醉金迷所诱惑,坚守公序良德,做守法公民,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底线了,一定不能被打破!
糖妈认为,富养女儿的最大意义在于,她看过了人间的繁华,依然能坚守本心,而不至于被渣男的巧言令色所欺骗,能有资格和能力,凭借自己劳动的双手过上向往的生活!
一个从小更好接受底线教育的孩子,未来才能为自己的幸福生活添砖加瓦,而不至于误入歧途!教育的初衷,是培养一个人格健全的娃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