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演员杨洋被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起诉,因为违约未演出电视剧《轩辕剑之汉之云》,被法院判决败诉并且赔偿2000万后拒绝执行。于是在3月4日,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。
据悉,杨洋在2015年下半年以1000万元的片酬接下电视剧《轩辕剑之汉之云》的拍摄,而在年底杨洋团队要求将原来的1000万片酬翻倍,而最终剧方同意。本来原定春节后开机,谁知春节前杨洋突然拒绝出演这部电视剧。
于是出品方就将杨洋告上法庭,于是杨洋败诉被列入执行人名单。而媒体向杨洋方面求证,杨洋团队表示“败诉是不实消息,对方和我们达成调解协议,但对方跳开了调节方案,直接申请了执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