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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OS开发者起诉苹果是怎么回事?销售额抽成30%苹果霸道规矩遭起诉

每款程序每年收99美元入门费,销售额抽成30%,苹果霸道规矩遭起诉

说到被应用程序开发者起诉这件事,恐怕最具话语权的就是苹果公司了,每年就像过节逛会似的总会被开发者起诉几次,好像不被起诉这日子就过不下去了。这不,上半年刚被消费者以MacBook存在屏幕缺陷起诉过后,苹果近日又被应用程序开发者起诉了,原因还是“抽成”的老问题。

在六月初苹果被指控对其App Store上的消费者强行收取30%的销售佣金、年费以及对产品定价进行限制,在本周五众多iOS平台应用程序开发者对苹果进行集体诉讼,诉讼中指出苹果每年向应用程序开发者收取99美元的上架费用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“保护费”,或者说“入门费”,而这还远远不够,苹果还要求开发者每年按照销售额的30%向苹果提交佣金。

诉讼书称,苹果的反竞争行为涉及从事iOS应用市场的垄断,不允许第三方分销数字内容,并对开发者提出定价要求并“征税”(指收取销售佣金)。作为本次诉讼案的原告代表,索莫斯(Barry Sermons)表示,自己目前名下一共开发并销售8款应用程序,其中7款应用上架了苹果的应用商店App Store,这意味着自己每年需要向苹果缴纳693美元的基础费用,而除此之外自己还得向苹果缴纳30%的销售额。

除了这7款应用程序之外,还有一款名为reVOLVER Podcast的应用程序,目前已经下架App Store,作为Android应用程序在运行。巴里·索莫斯(Barry Sermons)对此表示:苹果的行为导致开发者在为iOS开发的每一个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内产品时,产生过高的费用、成本和定价”并且通过降低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和创新动机而损害了竞争。

于此同时,诉讼书中还讲到,苹果对开发者的应用产品定价进行限制,百分百垄断iOS应用的分销,不允许iPhone和iPad用户通过第三方下载iOS平台上的应用,其本身没有任何良好的、有利竞争的、正当的理由,其本质是藐视反垄断法,这种非自然的价格,是苹果实施非法垄断行为和滥用市场权力的一个明确表现”。

从诉讼者的请求来看,其认为苹果违反了美国谢尔曼反托拉斯法(Sherman Act),也违反了加州的《不公平竞争法》(Unfair Competition Law),要求法院对苹果的反竞争行为进行限制,并寻求损害赔偿和法庭诉讼费用。

其实,关于苹果应用程序收费这件事早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,而且关于此时的控诉也早已不是一回两回了,但结果最终还是不了了之。我们必须承认的是,苹果iOS系统的闭源让其在应用程序方面拥有了绝对话语权,而苹果在应用程序的商家审核方面也的确做出了足够多的努力,确保不会出现一些乱七八糟的应用程序出现在App store上,因此iOS系统相比安卓的安全性更高,保密性更强。

但是,不管什么样的理由,苹果都不应该在规则制定上随心所欲,无规矩不成方圆,但规则不应超越底线。那么大家是如何看待此次苹果因为99美元的“保护费”和30%销售额分成被控诉一事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

关于作者: nvren